關於攝影如何存在之貳 - 台灣婚紗攝影與Paul St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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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性的關係小時後現場看見這些畫面是會哭的,感覺他們過的很辛苦,就算是假的也很辛苦,不過我的志願也是當游民....無憂無濾,不需要在意別人眼光,多好!

這是風涼話,也是逃避現實壓力的幻想,而照片中訴說的,有些是不能再真的現實。


職業攝影師工作上必須依照它人需求來產出作品,而Paul Strand不是職業攝影師 觀看他作品的欣賞者也不是普羅大眾,其中主流文化源自於觀看者對畫面價值的認定。

自古致今套上大眾二字的觀念絕對不會是精英,一個是意識綜合體,另一個是綜合體中的不願意被拉回平均的用力族群。如今是鼓吹創意的年代,沒有創意的作品能吸引多少人的注意,而沒有創意的作品卻又隨處可見,到底如何能夠脫離主流?

攝影的原存是為了將畫面帶走,而大多數人帶走之後會給於他人觀賞,所以攝影的人有義務了解觀賞者想要看的是什麼 並且攝影,所以越膚淺的攝影作品越盡責,越深奧的攝影作品...... 越少見也越有價值。

紀實攝影?

台灣網友都不太喜歡紀實攝影中的矛盾面,但是國外該類攝影已經成熟到某種階段了,例如Paul Strand就是個範例,除了讀相關的書籍了解之外 就是要深入探討這些攝影師的民族性與大師背後的起因,否則就只能依樣畫葫蘆產出紀實攝影的照片而已。

之所以研究這主題 原因是因為想不通人文紀實攝影到底攝影者有沒有罪惡?攝影者只用了旁觀者的角度卻就妄想要擷取受攝者長期的痛苦累積成幾張精華?除了那些戰場上被射殺的大師除外,道理上很難想的通順,人文紀實因該還是存在許多真性情的攝影師。


在自己有經濟能力之初 每每我都會對路上的需求者捐獻,但時間越久外務越多挫折越大漸漸開始變的越冷淡,今日站在他們身邊許久靜待時機才拍攝,路過的人多但幫助他們的人卻非常少,看到他人想想自己,以前我視而不見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不是真的,可能幕後有個集團或是現在我自己都顧不好了,您保重吧!而有時候捐獻是捐安心的,不會去思考捐獻之後的流向。自己選擇想要相信的 並且認為那是對的,但真實在哪裡?只能嘆自己能力有限。

捐也不是,不捐也不是。凡人、 聖人、正常人。

以下是過程心得:

拍攝的方法是偷拍,我還不敢拿錢給被攝者要求他讓我近拍,人因該都有尊嚴而我卻怕價值觀上會不同,拍攝完了之後理因捐獻,平常路過的時候不捐了,拍了人家的照片也該捐了,這不是捐安心的,只是我行為上的一個改變。

我認為我還是僅僅只紀錄了一種現象,充滿對比卻也無能為力,是他,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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