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攝影如何存在之貳 - 台灣婚紗攝影與Paul Strand
因個性的關係小時後現場看見這些畫面是會哭的,感覺他們過的很辛苦,就算是假的也很辛苦,不過我的志願也是當游民....無憂無濾,不需要在意別人眼光,多好! |
職業攝影師工作上必須依照它人需求來產出作品,而Paul Strand不是職業攝影師 觀看他作品的欣賞者也不是普羅大眾,其中主流文化源自於觀看者對畫面價值的認定。 自古致今套上大眾二字的觀念絕對不會是精英,一個是意識綜合體,另一個是綜合體中的不願意被拉回平均的用力族群。如今是鼓吹創意的年代,沒有創意的作品能吸引多少人的注意,而沒有創意的作品卻又隨處可見,到底如何能夠脫離主流? 紀實攝影? 捐也不是,不捐也不是。凡人、 聖人、正常人。 拍攝的方法是偷拍,我還不敢拿錢給被攝者要求他讓我近拍,人因該都有尊嚴而我卻怕價值觀上會不同,拍攝完了之後理因捐獻,平常路過的時候不捐了,拍了人家的照片也該捐了,這不是捐安心的,只是我行為上的一個改變。 我認為我還是僅僅只紀錄了一種現象,充滿對比卻也無能為力,是他,也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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